升職、加薪
1、員工在生產(工作)、技術改造、管理等方面成績優異,對公司的經濟效益有顯著貢獻的,可予升職或加薪。
2、升職:將視工作能力及業績施行能者上、庸者下的任職機制。
3、加薪:對有突出貢獻的員工,由有關部門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加薪。
獎勵
1、本公司員工在圓滿完成本職工作并作出特別貢獻的情況下,將獲得特殊的獎勵:
(1)評為先進員工;
(2)嘉獎;
(3)記功;
(4)記大功;
員工獎勵將獲得獎金和榮譽證書。并由辦公室(人事)記入本人檔案。
2、有下列事跡之一者,給予嘉獎:
(1)為公司內外客戶提供出色服務而受到多次贊揚(有具體事實);
(2)為公司增收節支,產生巨大經濟效益者;
(3)工作出色,貢獻卓越,品行端正,堪當員工學習之楷模者。
3、有下列事跡之一者,給予記功或大功:
(1)對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建議改進,經采納實施,卓有成就效者;
(2)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或節省資產物料卓有成效,經考核認定者;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處置得當,經考核認定者;
(4)有其他重大功績,經考核認定者。
處罰
1、紀律處分的目的是懲前毖后,保證維持有效的有序的工作水準,保障公司和員工的權益。在執行紀律處分時,應遵守如下原則:
(1)處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確鑿的證據;
(2)處分的輕重與所犯過失的輕重相符;
(3)員工應明確必須達到的標準和應遵循的規定,應具有基本的道德規范;
(4)員工對紀律處分有上訴的權利??偨浝砜蓪o律處分作最終裁定。
2、本公司員工紀律處分有四種:
(1)口頭警告;
(2)書面警告;
(3)開除(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違反下列規定之一者,進行處罰,下面所列舉的過失行為并非包括所有的應采取紀律處分的過失。但當月扣除績效金額不得超過工資20%。
(1)在禁煙區內吸煙者,扣除績效50元;
(2)進入生產車間不穿工作服者,扣除績效50元;
(3)進入公司不佩戴上崗證者,扣除績效50元;
(4)在生產崗位上睡覺者扣除績效100元;
(5)在上班期間看與業務無關的書籍、報紙、雜專者扣除績效50元;
(6)無故串崗、離崗扣除績效50元。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經預先通知而終止勞動關系,并不給予當事人補償費。
(1)在欺騙公司的情況下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致本公司誤信造成損失者;
(2)違反勞動合同或員工手冊規定經本公司認定情節重大者;
(3)營私舞弊,收受賄賂,嚴重失職,對公司造成損害者;
(4)對本公司各級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而使之受到傷害者;
(5)故意損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術、經營機密者;
(6)無故連續曠工3日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7日以上者;
(7)被判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事責任者;
(8)本公司制度規定的其它嚴肅紀律處分而開除的情形;
(9)上班時酗酒或任何時候使用毒品;
(10)傷害其他職工、主管、同事或客人;
(11)任何種類的偷竊;
(12)偽造公司文件、印章;
(13)在求職申請或其他已簽署的文件中提供虛假資料;
(14)故意進行危害公司或其他職工安全的行為和事宜;
(15)故意給公司的設備、設施或其他財產造成損害;
(16)故意違反公司的行為準則;
(17)向未經授權的人透露專有資料或保密資料;
(18)暫時或長期精神錯亂(醫療期除外);
(19)被判任何刑事罪或受嚴重紀律處分;
(20)無理拒絕工作安排、指令;
(21)收受任何種類的賄賂;
(22)利用職權貪污,侵害公司的經濟利益;
(23)滋事干擾公司的管理和業務活動;
(24)散布謠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25)擅自出借公司的場地、物品、設施;
(26)擅自從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職業";
(27)偷盜公司的財款、資源;
(28)遺失經管的財物、重要文件、數據等;
(29)侮辱、恐嚇、毆打同事、主管等;
(30)在公司賭博或出現有傷風化道德的行為;
(31)培訓考試不合格,補考兩次仍不合格者;
(32)違反崗位工作流程及要求,拒不改正者;
(33)嚴重違反GMP、QS及《食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及要求,造成食品、藥品安全隱患的;
(34)因違反公司相關規定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
(35)勞動法規定的其他情形可以辭退處理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當事人終止聘用關系,應按勞動法的相應規定,給予當事人生活或醫療補助費。
(1)員工有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公司生產、經營狀況發生重大困難;公司瀕臨破產或轉讓,征得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同意減員的。